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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夫人摇摇头:“不是吩咐。只是想问问你,晚上我想去戏院看歌剧,你也陪我一起去,好么?”
佐伊微微欠身道:“佐自然会陪婶婶去任何地方,只要那是婶婶的要求。只是,诺曼叔叔晚上不是有事么?婶婶有适合的陪伴人选么?”在伦敦生活了这么久,佐伊早就知道这个国家在各个方面的很多与现代不同的奇怪的社会现象。比如说,就去听歌剧来说,如果去戏院的只有婶婶和自己两个女人,不带一个异性陪伴者的话,第二天这个社会舆论就将会对这种行为加以恶意猜测和曲解,并进行严厉的攻击。但如果她们有一个异性相陪,哪怕那个异性是其中一个女子的情人,对这些社会人士来说,这个举动就没什么可以攻击的地方了。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诺曼夫人一向忠于丈夫,并不曾与任何男性传过流言,虽然在伦敦的上层圈子里,忠于自己的丈夫并不是一个女人值得赞颂的美德。
这个风气固然是伦敦上流社会的规则之一,但对于有一定地位和声望的诺曼家族来说也同样适用。
见佐伊并没有直接反对去戏院,诺曼夫人这才舒了口气,解释道:“我今天邀请了我的侄子来陪我们一起。关于保罗,你也曾见过他,以前还常叫他为‘小家伙’呢。”
佐伊微微有些惊讶。保罗这个词本身就有“小家伙”的含意,所以佐伊以前小时就常逗趣地叫这位大自己五六岁的表哥为“小家伙”,后来就干脆叫他“小表哥”。只是这位表哥家并不住在伦敦,佐伊也已有两年多没有见过他了。
佐伊意外地道:“小表哥来到伦敦了吗?什么时候到的?”
诺曼夫人点头道:“前几天来的。他现在已经大了,调到伦敦工作。刚到伦敦时虽然通知了我们,但是却忙着述职,没能来我们府上。我昨天在你回来之前,就曾邀请过他来,他应允说今天晚上会过来陪我们去戏院。”
佐伊听了诺曼夫人的话后,便应道:“既然小表哥要来,那佐伊如果不相陪的话,身为主人实在很失礼。晚上佐一定会陪婶婶去戏院。”
诺曼夫人点点头,佐伊看她再没什么话,便也悄悄退了下去。
到了晚上,接近要去戏院的时间时,佐伊的房间里却乱成一团。
佐伊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长裙,那条长裙式样相当美丽,裙角上的金线不仅仅是滚了边,而是蔓延到整个裙摆上,让穿着者整个人都显示出一种无以言喻的高贵感。可以想像得出,虽然佐伊年仅十六岁,但欧洲人一般来说发育都很早,她穿着这样一条长裙出现在戏院中,完全可以夺取很多人的眼光。
正因为如此,佐伊才会感到别扭。而现在菲琳娜不仅不满足于让自己心爱的小姐套着这样一条透着几分性感的长裙,甚至还往她的身上堆着层层的珠宝。佐伊取下一个,菲琳娜就再堆上两个;佐伊摘下两个,菲琳娜又堆上了三个。
最后佐伊不得不泄气地停了手,哀求道:“菲琳娜呀,我可不可以不带这些首饰?或许它们看上去金光闪闪很漂亮,可是我只是去看歌剧,又不是出席盛宴。你这样做,让我觉得很重很累,而且看起来也很俗气。”
菲琳娜立刻摆出一脸悲伤的表情,叫道:“我亲爱的小姐,您居然说菲琳娜的打扮俗气,太伤您忠实的仆人的心了。要知道,虽然只是看一场歌剧,但在别人的眼中,这也是小姐太太们争比漂亮的场所啊!如果您不戴这些珠宝去,会让人觉得诺曼先生家里已经落魄到让小姐穿着寒酸的地步。”
佐伊虽然很想阻止菲琳娜的这种想法,但明显心有余而力不足。两个人又互相争持了一会儿,外面有仆人来报,说诺曼夫人问几点可以出发,时间已经到了。
佐伊看着一脸坚定的菲琳娜,不得不做出让步,任由菲琳娜将选中的首饰全都堆到她的身上手上脖子上。之后,尽了兴达到了目的的菲琳娜这才将平时的那条深蓝色披风披到她身上,像拥着一位女王一样跟着她出了门。
诺曼夫人看到全身上下眩目的装束打扮,竟出乎佐伊意外地点了点头,满意道:“佐,你终于肯穿着华贵一些了。这样才对嘛,虽然戏院只是我们打发时间的地方,但也要穿得漂亮些才能将那些不可一世的贵族小姐们比下去,”看着佐伊脸上并不在意的表情,她又道,“佐,你不要以为在那里只有夫人小姐们才有比拼的心思,你想想看你以前去那里时,出现在那里的贵族及绅士们,哪一个不是试图把所有能证明自己身份高贵的东西都挂在上面?你上次不是也曾问过我为什么有一位先生就算看歌剧都要穿着制服还将那些奖章十字勋章甚至蒙松章都挂在上面吗?这就是原因啊。”
佐伊心中暗暗叫苦,她现在只觉得脖子上戴着的那串有着沉重金十字架项坠的珍珠项链已经快将她的纤细脖子拉断,身上偏偏还堆压着数件价值不菲可重量也不菲的珠宝。那条粉红色的长裙虽然漂亮,可是她一直都不喜欢这种看起来相当女气的颜色,最重要的是,这条长裙不仅将她脖颈完全露了出来,还将周围的肌肤也露了一点出来,这才是她相当不喜欢这条长裙的真正原因。
诺曼夫人当然不知道佐伊的真正想法。实际上就算她知道,她也不以为意。这种只多露了脖颈周围一点点肌肤的服饰,在现在的伦敦很常见,实际上比这更露的服饰都有,而且很受欢迎。也只有佐伊这种虽然来自现代但思想却有些保守的女孩子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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